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中融-滚雪球价值精选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中融-滚雪球价值精选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A类)》(合同编号:2015201011006401号)、《中融-滚雪球价值精选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B类)》(合同编号:2015201011006402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召集了本信托计划的第1次受益人大会。
本次受益人大会已于2017年3月20日以非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并形成有效决议,决议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中融-滚雪球价值精选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决议.pdf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