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融珲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三次受益人大会通知勘误说明
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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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中融-融珲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之集合信托合同的约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拟召集全体受益人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第三次受益人大会,第三次受益人大会通知已根据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的规定提前公告并通知受益人。

本着对委托人/受益人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第三次受益人大会通知中的笔误进行更正:

一、 将“表决截止日期:2016年6月2日上午9:00”更正为“表决截止日期:2017年6月2日上午9:00”;

二、 将“计票员将于2016年6月2日上午9:00开始统计表决情况”更正为“计票员将于2017年6月2日上午9:00开始统计表决情况”;

三、 将“受托人将在2016年6月9日前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决议通知全体受益人并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更正为“受托人将在2017年6月9日前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决议通知全体受益人并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方式、表决方式、计票员、参加对象、议事程序等安排均无变动。

特此说明。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