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融-厚熙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在起草过程中存在一处笔误,特此更正如下:
信托合同9.2.2 信托报酬的计算及支付(1)固定信托报酬的计算部分中“固定信托报酬于每个定期核算日计提,任一定期核算日应计提的信托报酬=Σ该核算期内每日应付固定信托报酬”
应为“固定信托报酬于每个信托报酬核算日计提,任一信托报酬核算日应计提的信托报酬=Σ该核算期内每日应付固定信托报酬。信托报酬核算日是指第i期信托单元成立日及第i期信托单元成立每满6个信托月度之日(不含第i期信托单元终止日)。”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