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骥睿8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新品推荐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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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产品名称:中融-骥睿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规模:50,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36个月。 

  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C类信托单位、D类信托单位……Z类信托单位。 

  推介期:202016日(含该日)至2020630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产品成立最低募集规模:1,00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50,000万份,具体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产品存续满24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参考年化收益率:  

认购(申购) 

的信托单位类型 

认购(申购)金额 

信托单位的 

参考年化收益率 

A类信托单位 

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 

7.4% 

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8.2% 

1000万元(含)以上 

8.4%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就某信托单位而言,其定期核算日为: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个自然年度的320日、620日、920日、1220日、该信托单位终止日;若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的第一个定期核算日距离信托计划成立日不足一个月,则以紧邻该定期核算日的下一个定期核算日为第一个定期核算日。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的分配日均为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 

  资金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如下方式集合管理、运用、处分: 

  1)受托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分笔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每笔贷款的期限均为24个月,贷款将用于目标项目的建设及置换借款人的金融机构借款;保证人为贷款人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关贷款和担保的具体事宜以届时受托人与借款人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及受托人与担保方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2)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开放发行信托单位募集的信托资金可以用于继续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或依法以其他方式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本事宜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 

  3)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其用于银行存款、购买金融债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但投资于非债权类资产的信托资金比例不得超过信托资金总额的20% 

  4)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信托资金的实际投向不得违反上述约定,如确需改变,除高风险类型的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应当经全体受益人书面同意或者经受益人大会审议同意。 

  5)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变现信托财产,并在发生本合同中标题为“信托计划的变更、解除、终止和清算”的条款所约定的关于信托终止的第(5)项情形时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6)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运行需要,与相关主体协商后对本项目交易文件进行修改。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不提供承诺和保证。有关参与本信托产品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信托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