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增强36号(宁聚稳进)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决议
2013.02.16
返回公告

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起设立的中融增强36号(宁聚稳进)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中融增强36号(宁聚稳进)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召集了本次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
      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受益人共计23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12,532,961.90份(“表决份额”),占本信托计划总份额69.9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
现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1、审议事项:中融增强36号(宁聚稳进)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变更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在原投资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以套保套利为目的的股指期货业务。
2、召开方式: 通讯方式
3、表决截止时间:2013年01月25日
4、表决情况:
持赞成意见的受益人23人,占“表决份额”100%。
持反对意见的受益人0 人,占“表决份额”0 %。
表决票无效的受益人0 人,占“表决份额”0 %。
投弃权票的受益人0 人,占“表决份额”0 %。
      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受益人全体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中融增强36号(宁聚稳进)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变更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在原投资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以套保套利为目的的股指期货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