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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富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1年7月21日成立。我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为了保障投资人利益,决定调整信托报酬和保管费的收取方式,现就此事项向财富1号各委托人/受益人进行公告。
调整后的信托报酬按以下方式计算并收取:
信托报酬以前一日信托单位总份数×1元所得出的信托财产总额为基数,按照每年2.35%的信托报酬率,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含)按日计算,在信托计划结束后一次性计提并支付,但信托计划成立日的信托报酬应以当日信托单位总份数为基数计算。
信托计划结束时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财产实际运营情况重新确定信托报酬率,但最终确定的信托报酬率不得超过每年2.35%的标准。已支付的信托报酬从信托计划结束后计提的应付信托报酬中扣除。
调整后的保管费按以下方式计算并收取:
第一个信托年度每日应计提的保管费=前一日信托单位总份数×1元×0.1%÷365,信托计划成立日当日应计提的保管费=当日信托单位总份数×1元×0.1%÷365。
自第一个信托年度结束之日起,保管费按照每年0.08%的标准,按日计提,每个信托年度当保管费累计计提额达到80万时就不再计提,在每个信托年度结束后支付。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 年1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