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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起设立的中融-同威增值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中融-同威增值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召集了本次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
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受益人共计8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2,000,000.00份(“表决份额”),占本信托计划总份额44.94%;有效表决票7票,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1,000,000.00份(“有效表决份额”),占本信托计划总份额41.20%;由于有效表决份额不足全部信托份额的5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本次受益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