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起设立的中融-同威增值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中融-同威增值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召集了本次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
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共计7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4,000,000.00份(“表决份额”),占本信托计划总份额54.90%;有效表决票7票,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4,000,000.00份(“有效表决份额”),占本信托计划总份额54.90%;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
现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1、审议事项:
议题一、对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条款的修改;
议题二、对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中有关认购开放日条款的修改;
议题三、对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中有关终止条款的删除。
2、召开方式: 通讯方式。
3、接收表决票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6日。
4、表决情况:
议题一:持赞成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5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2,000,000.00份,占“有效表决份额”85.71%;
持反对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2 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2,000,000.00份,占“有效表决份额”14.29%;
表决票无效的受益人/代理人0 人,占“有效表决份额”0%;
投弃权票的受益人/代理人0 人,占“有效表决份额”0%。
议题二:持赞成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6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3,000,000.00份,占“有效表决份额”92.86%;
持反对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1 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000,000.00份,占“有效表决份额”7.14%;
表决票无效的受益人/代理人0 人,占“有效表决份额”0%;
投弃权票的受益人/代理人0 人,占“有效表决份额”0%。
议题三:持赞成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5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2,000,000.00份,占“有效表决份额”85.71%;
持反对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2 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2,000,000.00份,占“有效表决份额”14.29%;
表决票无效的受益人/代理人0 人,占“有效表决份额”0%;
投弃权票的受益人/代理人0 人,占“有效表决份额”0%。
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受益人全体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形成决议如下:
1. 不通过:中融-同威增值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有关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条款的修改;
2. 通过:中融-同威增值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有关认购开放日条款的修改;
3. 不通过:中融-同威增值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相关终止条款的删除。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