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的“中融-稳进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5年5月25日成立,信托计划约定的到期日为2016年5月24日。
现因信托计划由于法律法规、市场变动将对信托计划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使得信托计划无法持续稳健运行,信托计划所投“鑫元基金-新收益2号资产管理计划” 已终止并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分配完毕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5年7月22日。
本公司将在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受益人信托利益,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