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冰剑1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变更投资范围公告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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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融-冰剑1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212日,受托人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保管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为宁波冰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中融-冰剑1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51217日起变更投资范围,开通网上新股、新债申购,对信托计划禁止投资的范围做出如下变更:

“信托计划不得投资于:

1)新股申购、新债申购;

2)融资融券及证券回购融资等风险较大的投资品种;

3)债券的正回购交易;

4)权证及SST*STS*STSST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

5)大宗交易;

6)ETF一二级市场折溢价套利;

7)一级市场交易及场外交易;

8)不得购买受托人、投资顾问自身发行的股票以及与受托人、投资顾问存在关联关系的上市公司股票;

9)受托人认为不得持有的证券。”

修改为:

1)融资融券及证券回购融资等风险较大的投资品种;

2)债券的正回购交易;

3)权证及SST*STS*STSST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

4)大宗交易;

5)ETF一二级市场折溢价套利;

6)一级市场交易(网上新股、新债申购除外)及场外交易;

7)不得购买受托人、投资顾问自身发行的股票以及与受托人、投资顾问存在关联关系的上市公司股票;

8)受托人认为不得持有的证券。”

    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