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中融-财富骐骥8号影视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之集合信托合同的约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拟召集全体受益人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方式:非现场会议方式
2. 表决方式:回邮书面记名表决票
3. 主持人:沈青青 计票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朱登凯,雷锐芝
4. 秘书(联系人):姚薇
电话: 010-56679190
传真: 010-56679191
5. 表决截止日期:2016年3月25日17:00时
回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511
邮编:100053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为维护本信托计划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融-财富骐骥8号影视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规定的程序,提请受益人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受托人有权决定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和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时间以受托人另行公告为准),并对《信托合同》第10.2.2.1条(3)、(4)款进行调整:原《信托合同》第10.2.2.1条(3)、(4)款约定为:
(3)同顺序(按照各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优先级信托单位份额与优先级信托单位总份额的比例)向各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金额=该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优先级信托单位份数×1元×(1+9%);
(4) 同顺序(按照各中间级受益人持有的中间级信托单位份额与中间级信托单位总份额的比例)向各中间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金额=该中间级受益人持有的中间级信托单位份数×1元×(1+13.64%);
现提议修改为:
(3) 同顺序(按照各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优先级信托单位份额与优先级信托单位总份额的比例)向各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金额=该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优先级信托单位份数×1元×(1+9%×信托计划成立满12个月(含)至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实际存续天数÷365);
(4)同顺序(按照各中间级受益人持有的中间级信托单位份额与中间级信托单位总份额的比例)向各中间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金额=该中间级受益人持有的中间级信托单位份数×1元×(1+13.64%×信托计划成立满12个月(含)至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实际存续天数÷365);
三、会议参加对象
1. 出席:截止到2016年3月25日本信托计划存续的全体受益人/代理人;
2. 受托人列席:信托经理:沈青青
3. 其他列席人员:无
四、出席受益人大会需携带的文件
1. 出席通讯/视频会议的,自然人受益人参加受益人大会,应当提交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持有信托份额的证明;机构受益人参加受益人大会应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持有信托份额的证明;代理人参会的,除根据上述规定提交所列各项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受益人/代理人在向计票员回邮表决票时,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提交大会秘书的资料一并寄回。
五、议事程序
1. 本次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受益人/代理人请于表决截止日之前将表决票原件提交至计票员。
2. 受益人/代理人逾期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弃权。
3. 计票员将于2016年3月26日开始统计表决情况。
4. 受托人将在2016年3月31日前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决议通知全体受益人并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同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财富骐骥8号表决票.docx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