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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融-港融联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投资者已经提出赎回申请,根据《中融-港融联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A类)、《中融-港融联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A类)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受托人确定2017年9月1日为赎回日,A类投资者亦已书面确认2017年9月1日为赎回日,赎回金额以赎回日信托计划净值为依据进行计算,信托计划净值以受托人官网公布为准。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