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由北京中融惠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中融惠诚-盛世惠诚月亮1号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9月25日成立,本基金到期日为2017年9月25日。
根据《中融惠诚-盛世惠诚月亮1号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之基金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2项约定:“本基金存续期内是否分配基金利益、基金利益分配比例和分配金额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现因本基金截至2017年9月11日收回了部分投资款项,根据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向全部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部分投资本金,每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分配的投资本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成功的基金份额总份数×1元×18%。
本公司将及时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部分投资本金,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到账,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通知!
北京中融惠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