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担任保管行,宁波冰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投资顾问的“中融-冰剑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拟于2015年9月10日进行份额分红。
每位委托人所分得的份额=(分红日信托财产净值-分红前信托单位总份数×1元/份)×委托人分红前所持有的份数/分红前信托单位总份数÷1元/份,委托人所分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精确到0.01),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损益归入信托财产。分红日申请申购的委托人不参与分红,分红日申请赎回的委托人有权参与分红。
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